长护险

长期护理保险政策问答(三)

2022-02-21 11:38:30 长庚健康 96

七、什么是失能评估?哪些参保人员可以申请失能评估?

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估是指依申请对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员基本生活自理障碍程度(丧失基本生活自理能力程度)的评估,评估结论为重度失能的,作为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依据。

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不含精神类疾病)、伤残等导致失能,基本生活不能自理,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的(病情不稳定或处于住院治疗状态除外),可申请失能评估。

八、有哪些情形不符合失能评估申请条件?

1、在本市统筹区参加职工医疗保险未满一年的;

2、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持续不足6个月的;

3、申报材料不全或提供虚假材料的;

4、发生应由第三方依法承担护理及康复费用或按照其他政策已享受护理补贴的;

5、距上次评估结论作出未满6个月的;

6、失能人员申请现场评估地址在我市行政区域外的;

7、其他不符合我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估范围的。

九、失能评估所发生的评估费用由谁承担?

1、申请人首次申请失能评估所发生的评估费用,按200元/人/次,由申请人垫付。经评估后,达到长护险待遇享受资格的,评估费用由委托经办机构承担,未达到长护险待遇享受资格的,评估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2、复核评估所发生的评估费用,按400元/人/ 次,由复核评估申请人垫付。经评估后,复评结果与初评结果一致的,评估费用由申请人承担;复评结果与初评结果不一致的,评估费用由委托经办机构承担。

十、参保人员如何申请失能评估?应提交哪些材料?

1、参保人员符合申请条件的,参保人员或其代理人可通过以下方式申请失能评估:(1)现场申请:在任意一个全市委托经办机构服务网点(见附件)进行申请;(2)线上申请:通过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下医保中心一长护险服务”申请。

2、申请失能评估时,参保人员或其代理人需如实填写《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估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医保卡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2 )有效的病情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复印或复制的医学检查检测报告、入出院记录等完整病历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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