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护理保险政策问答(一)
一、什么是长期护理保险?
长期护理保险(简称“长护险”)是以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为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或资金保障的一项社会 保险制度,它被称为社会保险“第六险”。
二、长期护理保险参保对象和保障对象有哪些?
福州市长护险制度试点阶段,参保对象为全市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保障对象为长期处于失能状态的参保职工。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应同时参加长期护理保险,不允许单独参保长护险。
三、长期护理保险费的缴费标准及缴纳方式是什么?
2021年6月起,长护险保费与基本医保费同步缴纳,以单位和个人缴费为主,原则上单位和个人缴费按同比例分担。职工个人(含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应缴部分从其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中代扣代缴。
1、在职职工单位缴纳部分以用人单位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0.125%缴纳长护险保费,试点前两年(2021-2022年),为不增加用人单位负担, 按月从其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中划拨。
2、在职职工个人按其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 0.125%缴纳长护险保费,从其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中按月代扣代缴。
每月应缴纳职工医保费到账后,在划拨个人账户同时扣缴长护险保费。
3、退休人员按基本医疗保险划入个人账户计算基数为缴费基数(无计算基数的或基数低于1000元的按 1000元为缴费基数),由个人按0.125%的比例,按月缴纳长护险保费,从其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中代扣代缴。
每月1日划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同时扣缴长护险保费。
4、灵活就业人员参照用人单位职工以其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0.25%的比例缴纳长护险保费, 其中:应由单位缴纳部分从其缴纳的职工医保费中划 拨;个人按0.125%的比例,全年一次性缴纳,从其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中代扣代缴。
全年应缴职工医保费到账后,从其划拨个人账户中一次性扣缴长护险保费,若个人账户余额不足,参保人员应自行申报缴纳。
【举例】
在职职工:假设医保月缴费基数为4000元,按 0.125%比例计算,个人应缴长护险保费5元/月。
退休人员:假设月划拨个人账户计算基数(现以月基本养老金来确定)为3000元,按0.125%比例计算,个人应缴长护险保费3.75元/月。
灵活就业人员:以医保月缴费基数3676元(从2021年7月1日起调整),按0.125%比例计算,个人应缴长护险保费4.6元/月。